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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本市缴存职工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2-03-18
来源信息: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答:本市当前无“商转公”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商业贷款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就是通常所说的“商转公”,是指部分城市在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较低的情况下,将缴存职工原办理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模式,其主要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般来说“商转公”业务在公积金沉淀资金减少后都会暂停或取消。因此,“商转公”是部分城市的阶段性业务措施,并非国家政策规定。
当前,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94%以上,资金使用率较高,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条件,缴存职工办理的商业贷款是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的。
需要说明的是:我市从2021年起试行的“接续贷”业务,并非一般意义的“商转公”,而是本市推行的全新贷款模式,其本质是纯公积金贷款,基本原则是:新购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经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同意并登记后,自愿签订相关协议,先行办理商业贷款,两年后可以置换为公积金贷款。因此“接续贷”中的贷款置换的前提是业务贷款办理前已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并登记备案的贷款,未经登记备案的贷款是不能置换的。